关于“亚马逊外箱标不能出现公司名称”的说法,最近一周在朋友圈、短视频等自媒体广泛被传播。主要分三类群体:
第一类,夸大其词、以偏概全。
最初的发文并没有说明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客观依据和发生的概率统计,更像是一种大家喜闻乐见的“小道消息”。正是这种形式带来的不确定性,给了圈内诸多猜想,一时间都在交头接耳。更有甚者,在不求证的情况下发挥想象或者别有用心,制造焦虑的同时开始瞎搞,什么打印前隐去公司名称,如已打印用马克笔涂掉。
对于这类做法,小编有两个提问:
1、如果不涉及查验,上述操作的意义何在?
2、如果真的遇到查验,批量马克笔的涂改是否欲盖弥彰,引起当局海关进一步的怀疑?
第二类,理性观察、先不盲从。
这类电商卖家或者业内同行相对就比较理性,或许也发现了官方没有动态和说明,身边也并没有大面积发生此类情况和实际影响,所以没有再去主动传播。他们更多的是持续关注,以及等待亚马逊官方或当局海关等可信渠道是否证实或澄清。
第三类,积极求证、求真务实。
在没有亚马逊官方或者美国当局海关的证实或澄清前,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海关查验会关注“多重收货人”,实际是在查货权。货权即货物的所有权(ownership),根据美国关税法 (Tariff Act 1930 section 484),只有真正的货主才能进口货物,其他人无权代理进口。
美国海关一直都是要求用实际货主的进口商完成清关。卖家遇到海关检查货权的要求很正常,并不会因为货物唛头上有没写名字而引起海关的特别关注,通过删除或者涂抹唛头上的公司名称来降低查验风险,实际意义不大。
同时,小编也翻找了市场上的一些案例给大家参考:
案例一:
2024年8月,卖家A发了一批游戏架到美国亚马逊仓,在纽约港例行查验时被海关以货权问题暂扣。海关要求进口商提供采购订单、合同以及货值证明(如销售链接)、付款证明等。卖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完整的资料,并通过买Bond重新进行清关才得以放行。
案例二:
2023年9月,卖家B发了一整柜货物到美国亚马逊仓,在洛杉矶清关时被拒。海关要求卖家要以实际货主身份进口货物,并且要求进口商提供该货物的采购订单、销售合同、协议、付款证明、进口商POA以及本次货物所有实际交易方之间的任何额外文件。由于这个柜子货物是借用的物流公司的进口商清关,而且里面货物卖家较多,卖家无法提供所有对应的证明资料,最终该货物被美国海关勒令退运,导致卖家造成较大的损失。
Q:合规趋势不可逆,卖家该如何规避货权风险?
目前而言,避开货权查验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明晰货权、单票单清,卖家选择合规化清关:
如果是电商货物:
卖家如果能在美国注册实体公司,用自己的实体公司进口货物,这个是最佳选择;如果卖家暂时不考虑注册美国公司,可以为自己的店铺购买海关Bond,用自己公司的名义进行清关。如遇海关查货权,卖家可在第一时间配合提供证明信息,货权认证后,货物可以快速放行。
如果是一般贸易货物:
一般贸易货物需要用进口商(即实际买家)名义进口,但注意私人物品不能当成商业物品清关,需要按照私人物品提供护照签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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