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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额达561.2亿元,增长67%

跨境电商海星网 跨境电商海星网 2019-01-16
2018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4.62万亿美元,再创新高;受外部环境影响今年外贸增速或将放缓。

2018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额达561.2亿元,增长67%


  2018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4.62万亿美元,再创新高;受外部环境影响今年外贸增速或将放缓。

  外贸总额4.62万亿美元,进口额首次突破2万亿美元……这是中国1月14日公布的2018年对外贸易“成绩单”。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当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我国年度进出口总值再创新高。去年全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30.51万亿元人民币,比2017年增长9.7%。其中,出口为16.42万亿元,增长7.1%;进口的增速更为明显,增长12.9%达14.09万亿元;贸易顺差达2.33万亿元,收窄18.3%。

  去年我国对外贸易还有许多亮点:民营企业对外贸进出口增长的贡献度超过50%;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达1347亿元,增长50%;中美贸易总额增长5.7%等。

  展望2019年中国的外贸发展,李魁文表示,外部环境还是复杂严峻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加上基数抬高等客观因素,外贸增长速度可能有所放缓。


  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额增长50%

  2018年11月底,跨境电商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不仅增加了税目商品,也扩大了个人交易限值的额度。

  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出口的年度数据,李魁文介绍,2018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达1347亿元,增长50%,其中出口561.2亿元,增长67%,进口785.8亿元,增长39.8%。

  《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为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支持。李魁文表示,海关总署积极配合商务部研究制定了过渡期后跨境电商新的监管总体方案,配套制发《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的适用范围、参与主体责任等要求,包括增加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强化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和出口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实现对税收管理、额度控制、申报管理等功能的优化升级,进一步满足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业务需要,也更好服务于广大网民。

  (整编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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