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筹备小组公布了UPC体系的最新进展。
内容显示,UPC协议计划于2023年4月1日生效,UPC也将在该日起开始受理案件。也就是说,申请人在这天起就可以开始请求统一专利的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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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统一专利体系全面解析
欧洲统一专利(Unitary Patent,简称UP),也称为“单一专利”,即 “具备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其在经由EPO审查并授予欧洲专利权后,通过权利人的申请,可在参与统一专利体系的全部成员国的领土范围内具有统一效力。
1.覆盖范围
UPC协议面向欧盟成员国开放,目前有25个成员国有加入意向,其中有17个成员国签署了协议(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瑞典)
目前,不能申请欧洲统一专利的国家有:
非欧盟成员国(如英国、瑞士、挪威等)
暂不参与统一专利体系的欧盟成员国(如西班牙、克罗地亚、波兰)
2.申请流程
统一专利依旧是由EPO审核,但并不会取代传统的EPO专利在各国生效的途径,它更多的是一种补充选择,其提交申请的途径、授权、异议等流程都保持不变。
统一专利的申请是专利在EPO授权后,再在一个月内向EPO提交统一专利请求,即可获得合作国家的权利,无需去各个国家分别进行注册登记。
3.翻译要求
提交专利申请时,必须提交完整译本。
授权专利的语言是法语或德语,需提交英文译本;
如授权专利的语言是英语,需提交其他任一种欧盟官方语言的译本。
4.相关费用
①申请费用:申请欧洲统一专利授权,无需向EPO缴纳申请费用。
②翻译费用:
过渡期内:申请文件翻译成至少一种与EPO审查过程中所用语言不同的语言;
过渡期后:无需额外提交翻译。
③续展费用:每年只需缴纳一份年费,便能覆盖所有合约国。据EPO测算,欧洲统一专利前十年的续展费用总额不会超过5000欧元。
④维权费用:发生专利侵权时,欧洲统一专利权人不必在各成员国分别诉讼,由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执法。
5.过渡措施
针对一部分想要申请统一专利的欧洲专利申请人,EPO此前也出台了两项过渡的救济措施:
提前请求“单一效力”申请:
意思是申请人可以在统一专利体系实施之前,提前为申请统一专利,如果申请符合要求,在该体系启动后立即登记该申请;不符合将通知其补正。
暂缓发出预授权决定:
意思是,申请人可以请求延期授权,要求EPO在统一专利体系正式启动之后,再发布授权公告。这时申请人再提交统一专利的申请,可以避免错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