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eBay发布公告表示,部分春季政策更新的生效时间将由原定的6月1日延迟至7月20日。
更新政策一:当买家因“商品与描述不符”发起退款时,卖家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
eBay宣布自今年6月1日起,当买家以“商品与描述不符”为由,通过eBay“退款保证”发起退货申请时,卖家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应。若卖家未及时做出回应,eBay将自动向买家退款,费用由卖家承担,且买家无需将商品寄回。目前,这一政策的生效日期已推迟至7月20日。
更新政策二:为应对买家因“未收到物品”向卖家索赔,eBay要求卖家使用与eBay平台合作的物流服务商。
eBay宣布自今年6月1日起,为保护卖家免受买家“未收到商品”索赔的影响,卖家需使用与eBay平台合作的物流服务商,其能够提供合格的物流扫描信息。目前,这一政策的生效时间现已推迟至7月20日。
更新政策三:当买家发起“未收到商品”申诉时,eBay要求卖家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物流扫描信息。
eBay宣布自今年6月1日起,当买家发起“未收到商品”申诉时,如果卖家没有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该商品合格的物流扫描信息,eBay将不通过卖家直接站在买家立场进行判定。目前,这一政策的生效时间现已推迟至7月20日。当买家收到物流扫描更新信息后,他们能够更好的掌握商品物流状态,更加确定自己的商品很快就能够到达自己手上。即使商品未在预定时间内送达,物流信息的持续更新也能够让买家更加安心,继而减少买家发起“未收到商品”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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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跨境眼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