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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这些商标转让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2019-09-27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注册商标,国家对商标注册把控缺越来越严,商标注册变得越来越难了,想要注册自己喜欢的商标更是难上加难。因而很多企业和个人开始放弃注册商标,而选择去购买商标,花钱让他人将商标转让给自己。但是我们在商标交易过程中需要警惕“无效”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注册商标,国家对商标注册把控缺越来越严,商标注册变得越来越难了,想要注册自己喜欢的商标更是难上加难。因而很多企业和个人开始放弃注册商标,而选择去购买商标,花钱让他人将商标转让给自己。但是我们在商标交易过程中需要警惕“无效”的商标转让行为。


  既然说到“无效”的商标转让行为,那么究竟哪些商标转让行为属于无效的呢?下面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


  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

  如果商标申请人已经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但是还在初审阶段,商标能否通过都是一个问号,如果这时候进行的商标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注册商标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那么商标权利人将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其转让商标的行为自然是无效的。另外如果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注销,商标权利人也将失去商标的所有权,当然无无权转让该款注册商标。


  3、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如果商标权利人拥有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提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那么其拥有的此款商标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这时候如果商标权利人转让此商标,其转让行为无效。


  4、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商标拥有者擅自修改注册商标上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是需要提出商标变更申请的。在此商标变更申请未通过之前,其转让行为属于无效的。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修正)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通过前的商标转让行为,则属于无效的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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